#
门户首页 | 婺源新闻 | 乡镇资料 | 婺源企业 | 民俗文化 | 徽州文化 | 诗歌曲赋 | 名人史记 | 婺源特产 | 婺源论坛 | 乡村留言
旅游首页 | 旅游快讯 | 景点介绍 | 经典路线 | 婺源自助游 | 自驾游 | 婺源交通 | 游记赏析 | 婺源宾馆 | 乡村客栈 | 婺源摄影
您现在的位置: 乡村婺源网 >> 热点新闻 >> 文章正文     欢迎大家加入各栏目相关文章,婺源企业栏目免费永久性加入企业数据库,  [admin  2005年9月21日]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婺源-乡村婺源网-权威婺源旅游信息-地图-江西婺源自助游-婺源人家乡信息、特产、投资、企业、徽州-乡村论坛!  [admin  2005年8月27日]          
婺 源 乡 镇

·紫阳镇 ·江湾镇
·赋春镇 ·清华镇
·秋口镇 ·中云镇
·思口镇 ·许村镇
·镇头镇 ·太白镇
·段莘乡 ·溪头乡
·浙源乡 ·沱川乡
·古坦乡 ·大鄣山乡
·甲路乡 ·珍珠山乡
·中国文化旅游节报道

相 关 文 章
固顶文章冯骥才先生为乡村婺源网作
普通文章江西婺源虹关村入选首届“
推荐文章30集电视剧《爱在战火纷飞
普通文章婺源打造“中国最美乡村”
普通文章江西婺源破获涉案标值70万
普通文章程医生话石鸡
普通文章程医生话水笋
普通文章祝贺乡村婺源网 百度“婺
普通文章高山平湖风光旅游开发项目
普通文章詹湘名今日被执行死刑
普通文章婺源今日举行万人植树活动
普通文章程医生话蕨菜
推荐文章网友捐款收据及感谢信
普通文章婺源浙源察关詹湘名被判处
普通文章耗光家产就为这一天
推荐文章【原创】’2005婺源·中国
推荐文章婺源:“中国最美乡村”的
普通文章2005婺源·中国乡村文化旅
普通文章故意杀人犯俞水泉今日在婺
普通文章婺源·中国乡村文化旅游论
普通文章婺源西门故意伤害致死案尚
普通文章聋哑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
普通文章婺源农民街圆盘处一起重机
普通文章婺源首例聋哑人犯罪案昨日
普通文章婺源首例飞车抢夺案有果
缓刑期间不悔罪 再次盗窃刑加刑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缓刑期间不悔罪 再次盗窃刑加刑
作者:方丹  俞… 文章来源:上饶法院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-24
 在缓刑考验期间本应弃恶从善,悔过自新,却视法律为儿戏,贼心不改,再次偷窃,得到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。1月16日,江西婺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汪金良、汪冬亮、胡振学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、七年六个月、五年六个月,并分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、15000元、15000元。

    2003年9月,汪金良和汪冬亮因盗窃罪被婺源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但两被告人不珍惜悔过自新的机会,贼心不改,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到两个月又走上犯罪的道路,从2003年10月16日至2005年8月11日,汪金良、汪冬亮伙同胡振学等人,时分时合,采取撬窗入室的方法大肆偷窃,在婺源某副食品批发部共盗得中华香烟46条,金圣香烟20条;在德兴铜矿红艺照相馆盗得5台照相机,1台网易拍、1台电脑,2个闪光灯、2台打印机、1台塑封机及现金500元。经鉴定,被盗物品总价值34839元。

    婺源县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汪金良、胡振学、汪冬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,共同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构成盗窃罪。且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,均为主犯,应按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被告人胡振学系初犯,且认罪态度好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被告人汪金良、汪冬亮因犯盗窃罪,已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,却不思悔改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盗窃罪,对被告人汪金良、汪冬亮(已于2004年1月因盗窃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)依法应当撤销缓刑,对新犯罪作出判决,并按先并后减的原则,决定执行刑罚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文章录入:清泊淡远    责任编辑:清泊淡远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